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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1更新时间:2014/12/8 8:57:01状态:正常 字号:
璧山县交通局
璧山县交通局
  • 向阳街

  • 023-41423244

  • 天门农贸市场下: 璧山1路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一)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市、县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交通主枢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负责城乡交通、公路、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城乡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县公路路政和运政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及城乡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集装箱运输、旅游汽车、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行业管理。   (六)承担航运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县船舶检验、船舶驾驶证照审核、水运设施维护及航道养护等水运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县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十)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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